公示文件-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 600 吨废铑催化剂 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 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 色循环资源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回收利用 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中心点坐标:E119 °51 ′ 18.355 ″ ,N30 °47 ′54.401 ″ );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项目投资:5000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顺应国家绿色循环经济发展需求,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企业拟利 用厂区闲置厂房实施“年回收利用 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 ”,项目新增 萃取装置、离心萃取机、蒸发结晶器、焙烧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运行后,将年回 收 600 吨废铑催化剂进行绿色循环资源化利用。同时企业将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取消现有项目氯化水合铑溶液的生产,该部分原料全部用于三苯基膦乙酰丙酮羰基铑的 生产;对现有三苯基膦乙酰丙酮羰基铑生产工艺进行技改,新增清洗工艺及相应清洗废 水处理设施;新增氯化水合铑和氯金酸生产线;并对现有项目全厂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提 升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经现场踏勘和 调查,确定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及分布情况见表 2-1。
表 2.5-1 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 类别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 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保护要求 | ||
X | Y | |||||||||
环境 空气 | 横涧 村 | 石灰厂 | 771266.84 | 3411381.21 | 330 户,约 1319 人 | 环境空气 人群健康 | 环境空气二 类区 | NW | 1780 | GB3095-2012 及 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
七家村 | 771506.83 | 3412034.85 | NW | 1770 | ||||||
于家村 | 771289.73 | 3412230.62 | NW | 2160 | ||||||
横涧新村 | 771878.73 | 3411292.00 | NW | 1138 | ||||||
横涧村中 心幼儿园 | 771842.01 | 3411402.91 | 师生约50 人 | NW | 1394 | |||||
回车 岭村 | 回车岭 | 774153.05 | 3412726.19 | 566 户,约 1857 人 | NE | 1743 | ||||
三矿新村 | 772763.63 | 3411247.84 | NW | 400 | ||||||
红山 村 | 羊家弄 | 770771.35 | 3412698.37 | 18 户,约 64 人 | NW | 2916 | ||||
长安 村 | 窑头村 | 770864.57 | 3411328.18 | 78 户,约 281 人 | NW | 2158 | ||||
长岗 村 | 石菩萨 | 774494.38 | 3409956.37 | 233 户,约 839 人 | SE | 1250 | ||||
长岗村 | 775612.63 | 3411468.45 | NE | 1688 | ||||||
梁家里 | 775475.78 | 3410957.83 | E | 2300 | ||||||
马家 边村 | 马家边村 | 775366.10 | 3410109.70 | 52 户,约 187 人 | SE | 2000 | ||||
地表水 | 红山港 |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 ||||||||
地下水 | 场地及周边地下水 | 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目标 | |||||||||
土壤 | 评价范围内农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 | 居住用地土壤环境执行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范围内农 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中相关风险筛选值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单个污染源排放占标率最大值分别为: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为 Pmax =5.602%(HCl),小于 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 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 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纳管至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 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剩余总量的 0.15% 。且本项目废水预处 理后水质相对较为简单达到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纳管标准。因此,本项目废水 纳管排放不会对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且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在厂区内的“跑冒滴 漏”极少,因此正常情况下厂区雨水排放不会对附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昼夜间东、南、西、北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则通过综 合利用和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因此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 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贮存及使用,具有潜在危险性。有毒有害物质等泄漏后 产生的扩散污染,只要应急处置事故源及时,则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其事 故发生的风险概率很小,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虽然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企业应严格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万一事 故发生,应即刻停止生产,并进行检修和事故应急处置;同时企业应加强环保管理,配 备专人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及风险应急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进行监督监管。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潜在的事故风险、泄漏、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企业应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较低, 采取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人群健康及周围环境不 会造成不良影响。
(7)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预测值可知,项目柴油泄漏后周围影响区域内土壤中石油烃累积量远小于《土壤 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关标准。
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和污染防治 区。污染防治区按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分别进行防渗设计。在全面落实分 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等具体见表 4-1。
表 4-1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
1 | 大气污 染防治 | 物料输送废 气、危废暂存 库废气和三苯 基氧膦反应废 气 | 经碱喷淋+ 除雾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 DA005 排气筒排放 | 对环境空气影 响较小 |
焙烧炉废气、 硫酸配置废 气、硝酸配置 废气等 | 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 DA001 排气 筒排放。 | |||
有机废气、催 化剂水洗工艺 废气和碱化釜 废气 | 催化剂水洗工艺废气和碱化釜废气通过两级酸喷淋 吸收后和经冷凝回收有机废气一并经 5#两级活性炭 吸附系统处理,尾气通过楼顶 DA002 排气筒排放。 | |||
马弗炉废气、 硝酸铂溶解等 车间废气 | 马弗炉废气通过房间内的一级碱喷淋进行吸收,在和 硝酸铂溶解车间废气一并经 7#一级碱喷淋系统吸收, 尾气通过楼顶 DA003 排气筒排放 | |||
氯化水合铑溶 液及氯金酸车 间废气、401 实验室废气和 氯化铑水浴废 气 | 经 6#一级碱喷淋系统吸收,和经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的 氯化铑水浴废气一并通过楼顶 DA004 排气筒排放。 | |||
2 | 水污染 防治 | 废水 | 碱喷淋废水和酸喷淋废水经低温蒸发装置处理,冷凝 水回用于纯水制备设备,DMF 清洗废水通过碱化釜+ 低温蒸发装置处理,冷凝水回用于纯水制备,纯水制 备浓水可回用于喷淋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 油池处理后纳管,三苯基氧膦洗涤废水、三苯基氧膦 | 废水经处理达 标后纳管排放 |
序号 | 类别 | 防治措施 | 处理效果 | |
过滤盐水、铑回收洗涤废水、氯化水合铑溶液反应及 冷凝废水、氯金酸反应及冷凝废水通过新建调节池处 理后纳管,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纳管至长兴吴盛水质 净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
3 | 噪声防治 | 隔声、消声、减震 | 场界噪声达标, 不发生扰民现 象。 | |
4 | 固废防 治 | 一般固废 | 委托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 不对外环境产 生影响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5 | 地下水及土壤 | 分区防渗。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600 吨废铑催化剂绿色循环资源化项目属 于危险废物治理项目,项目选址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 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 放标准;本项目新增的总量按照比例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削减平衡,污染物的总量能得到 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 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该项 目产品、生产工艺核设备负荷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 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zjhongcheng.com/vip_doc/17326046.html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调查范 围包括和平镇人民政府、横涧村村委会、回车岭村村委会、红山村村委会、长安村村委 会、长岗村村委会和马家边村村委会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05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共 10 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
的起止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区 联系人:沈强 联系电话:1588888363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 206 号西港新界 B 区 8E 二楼 邮箱:1553789583@qq.com
联系人:顾铖杰 联系电话:13355788176
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05 日